藥品及醫療器械商家出售或展示由不具備生產資質的生產商生產的,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或不符合國家、地方、行業、企業強制性標準,或不符合淘寶公布的規則、天貓與商家簽訂的協議中采用的推薦性標準的商品等情形的,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第一條 商家展示的商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其行為視為嚴重違規行為,天貓將刪除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被認定為假藥的;
2、沒有中文說明書、中文標簽的進口藥品;
3、造成嚴重人身傷害或其他極其惡劣影響的。
第二條 商家出售或展示的商品發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行為視為嚴重違規行為,刪除商品,每次扣十二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被認定為劣藥的;
2、未依法注冊、無合格證明文件的醫療器械;
3、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
4、沒有中文說明書、中文標簽或者說明書、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進口醫療器械;
5、造成其他不良影響的。
第三條 除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商家出售質量不合格醫療器械的,視為嚴重違規行為,刪除商品,每次扣六分。
第四條 特殊規定
(一)商家因違反第二條的規定,扣分累計達三次的,每次扣嚴重違規四十八分。
(二)商家因違反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扣分累計達四次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三)當商家的違規行為未違反本條第(一)、(二)項的規定,但違反了《天貓規則》中《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其他類第2目的規定時,按照《天貓規則》的相關規定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