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生產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的產品應標注企業的生產許可證號、衛生許可證號、產品標準號;
2)特殊用途化妝品品應標注特殊用途化妝品注冊號;
3)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標注進口化妝品備案文號;
4)凡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有要求或根據化妝品特點需要時,應在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可視面上標注安全警告用語。安全警告用語應以“注意:”或“警告:”等作為引導語;
5)必要時,應標注化妝品的使用指南或使用指南圖示;
6)必要時,應標注滿足保質期或限制使用日期的貯存條件。具體參考以下模板:
6)必要時,應標注滿足保質期或限制使用日期的貯存條件。具體參考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