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據
為營造抖音小店平臺良好的購物環境,規范商家生產/銷售過程,提升商品質量,優化消費者購物體驗,保障消費者權益,現依據《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商家違規行為管理規則》等,特制訂《商品感官質量管理規則》。
1.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商家。
1.3 效力級別
本規則是對“平臺規則體系”的有效補充。商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平臺規則以及與平臺簽訂的各項協議。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平臺規則、平臺協議等規定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平臺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平臺規則及與平臺簽訂的各項協議酌情處理。
第二章 實施細則
2.1 感官質量定義
感官質量包括,凈重、規格、異味、商品做工等。
2.1.1 凈重:指去除商品包裝后的重量,商品詳情頁主標題應標識凈重信息,若無明顯凈重標識,所有重量信息一律按凈重計算。
2.1.2 規格:指對單商品大小、果徑(生鮮食品類)、重量等的描述。
2.1.3 異味:指購買的商品味道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
2.1.4 商品做工:即商品的外觀質量,評級為1級-5級,1級代表做工最好,5級代表做工最差。具體標準如下:
5級:涉及人身安全或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嚴重瑕疵:如兒童玩具上有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規定的尖銳物;
4 級:為影響產品使用功能或功能失效、降低產品使用性或有導致消費者退貨的重要或明顯瑕疵;
3級:3處以上影響產品外觀輕微瑕疵,但不會影響產品使用,不會導致消費者退貨;
2級:為1-3個輕微瑕疵,對產品外觀影響較小,低于產品質量標準要求,但不會影響產品使用。
1級:產品無質量疵點發現。
2.2 感官質量等級
2.2.1 嚴重項:指影響食用/使用的質量瑕疵項目,如腐爛、發霉、變質、商品做工的外觀質量5級、4級等。
2.2.2 一般項:指受外界因素影響造成的質量瑕疵項目,如磕碰傷、凍傷、病蟲害、輕微疵點等。
2.2.3 輕微項:指不影響食用的質量瑕疵項目,如表皮銹斑、干皮、干傷、輕微疵點等。
2.3 商品判定
2.3.1 容忍度:指被平臺品控或第三方抽檢時對瑕疵項目的可接受程度,超出容忍度則判定為該項目不合格。
2.3.2 判定原則:商品感官質量如有嚴重項,將被視為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違規商品;商品感官質量存在一般項或輕微項的,將被視為“待改進商品”。平臺有權力要求商家作出商品整改,整改方式包括不限于提交整改報告等形式,具體要求以平臺站內信通知為準。
2.3.3 商品判定細則:參考平臺商品感官品質抽檢項目及違規處理細則
2.4 違規處理
商家應遵守質量標準要求,若平臺/委托第三方抽檢、消費者投訴,發現商品存在感官質量問題,將依據《商家違規行為管理規則》,對不合格情形進行處理,對相關商品予以封禁,同時視情況處以扣除保證金、店鋪停業等處理。
第三章 申訴及復驗
3.1商家申訴
若商家對抽檢結果有異議,需在收到抽檢違規通知后的5個工作日內進行申訴并提供相應證據材料,否則視為無異議。平臺將在收到商家申訴郵件后的5個工作日內回復商家申訴結果,并有權在申訴期結束后依據抽檢和申訴結果對商品和商家進行相關處理。
3.2商家復驗
感官質量相關的抽檢因其特殊性,不提供復驗流程及渠道。
3.3申訴期間的處理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申訴及復驗期間不中止已執行的處理措施。
第四章 附則
4.1 本規范于2020年6月4日發布,于2020年6月11日生效
4.2 本標準由平臺品控依據行業經驗及總結消費者關注點制定,若后續針對此類商品,國家標準化管理部門發布國家標準,或農業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發布法規、規章,或行業協會發布行業標準,當國標、法規、規章、行標等要求高于本標準規定時,以國標、法規、規章、行標要求為準。
4.3 平臺商家的行為,發生在本管理規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范。發生在本管理規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范。